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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眼下全国大部地区秋色正浓,但寒冬已一天天临近。随着近日东北、西北局地头场冬雪的絮然飘落,采暖的话题又逐渐迈入公众视域中心。对这段日子的采暖话题略作梳理,我们发现,今年这个供暖期,亮点很多,看点不少。
看趋势,多年努力之下,采暖计量已蔚成风气,渐入人心。一例足可证明――北方地区新建筑采暖已全部实行计量收费。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显示,从今年开始,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,全部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,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。截至7月底,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份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.2亿平方米,占“十一五”期间改造任务的8成。
有了这样的成绩,固然值得欣喜。然而,发展往往就是这样,只有正视不足,才能取得更大进步。这方面,国家有关部门并不讳短――目前供热计量改革仍存障碍,个别地区收费主体责任不明确、计量与收费不配套、计量方法不成熟、监管尚未形成合力。显然,凡此种种,既降低了供暖主体的效率,也影响了采暖主体的效用。
在日前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正向社会征求意见之际,东北某特大型城市在供热领域就遇到了一些“难题”,以致计量试点小区陷入收费僵局。一些群众对所住小区供热计量不甚满意,“调温调不了,计量算不清”,起初设计的“看表收费”并未实现,居民纷纷投诉室温遥控器不好用,室温不达标。
说到底,供热计量收费远不止是“装表收钱”那般简单,不把技术环节的问题解决妥当,不把温度调节权真正交还到公众手中,不把个别人让脑中那些计划经济的“一刀切”抛掉,不使供热商品两端牵系的供受双方实现均衡,不给新时期里的采暖赋予更人性化的样态,一年一度的采暖,很难统筹各方正当利益诉求。
随着发展改革步伐不断加快,一些地区逐渐形成了多元供热市场主体的格局。但与此同时,这种多元竞争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问题,供热设施建设无序、热网超负荷运行、管理粗放、保障能力较差,等等。从根本上讲,供热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特殊商品,越是行业特殊,越是要就找到规律并加以遵循。供热企业究竟应当以怎样的业态方式经营,一些地区做了探索,拿出了供热特许经营等办法。这就意味着,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单位,不得从事供热经营。他们说,此举目的很明确――保证供热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连续和稳定,确保公众温暖过冬。
对供热这种带来准公共品性质的行业,设立必要的门槛并加强监管,本身就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我们倒是愿意继续拭目以待,看相关地区的特许经营会否真正提高采暖效率。
不久前,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分析人士将此与供暖联系在一起――北方地区有暖气集中供热,而南方城市则主要依靠空调用电取暖,假如相关定价方案思虑不周,执行走样,就有可能导致南方家庭冬季用电超标,使“惩罚”变成“普罚”。
如果再算上“11月15日”、“16℃”这些老节点、老话题,即将到来的这个采暖期,在科学发展的大坐标下,目标函数更加多元,约束条件更加复杂。诸多方程式会由此得出怎样的解,大家不妨留心一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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